為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,推動省屬企業在全省企業中率先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,省國資委于6月3日出臺了《關于省屬企業碳達峰碳中和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。
一、《指導意見》出臺的背景
2020年9月22日,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宣布,中國將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,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,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。2021年3月5日,李克強總理在全國“兩會”上指出,要扎實做好碳達峰、碳中和各項工作,要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。5月26日,中央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,強調要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立足新發展階段、貫徹新發展理念、構建新發展格局,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,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、碳中和目標。其中,專門強調要發揮好國有企業引領作用,帶頭壓減落后產能、推廣低碳零碳負碳技術。
2021年3月26日,省委彭清華書記在省委常委會會議上強調,要統籌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等工作,堅持系統觀念,處理好發展和減排、整體和局部、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,處理好減污降碳和能源安全、產業鏈供應鏈安全、糧食安全、群眾正常生活的關系,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、生產方式、生活方式、空間格局。5月8日,省委召開常委會會議,強調要以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,聚焦工業、建筑、交通等重點領域推進節能降碳,推動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綠色化改造,鼓勵節能環保、綠色建筑、綠色金融等新興業態發展,加快建設國家天然氣(頁巖氣)千億立方米級產能基地,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,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、嚴守生態保護紅線,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向綠色低碳轉型。5月12日,省委副書記、省長黃強主持召開省政府第70次常務會議,強調要抓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,研究制定相關實施方案。
為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、省委省政府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系列決策部署,更好發揮好國有企業引領、示范、帶動作用,省國資委組織研究制定了《關于省屬企業碳達峰碳中和的指導意見》,并征求了省屬企業及有關方面建議意見,省國資委常年法律顧問單位進行了合法合規性審核,經省國資委2021年第11次主任辦公會審議,同意印發實施。
二、《指導意見》的主要內容
《指導意見》共3個部分、14條,從總體要求、重點任務、保障措施三個方面提出了省屬企業碳達峰碳中和的目標、路徑、措施。
第一部分總體要求:包括指導思想、基本原則、主要目標3個方面內容,強調要堅持目標引領、市場導向、分類施策,緊緊圍繞國家碳達峰碳中和“3060目標”,發揮省屬企業引領示范帶動作用,推動形成資源節約、環境友好、產業優化、布局科學的綠色低碳發展格局,加快構建具有四川國資國企特色的綠色低碳發展模式。
第二部分為重點任務:從優化布局結構、推動重點領域低碳轉型發展、強化創新支撐等7個方面提出省屬企業碳達峰碳中和的路徑措施。在優化布局結構方面,強調省屬企業要將“雙碳”工作納入“十四五”發展規劃,推動產業生態化、生態產業化,有進有退做好節能減碳,要求2021年底前制定符合省屬企業實際的碳達峰行動方案,明確時間表、路線圖、施工圖。在推動重點領域低碳轉型發展方面,結合省屬企業行業分布、產業布局等實際,著力圍繞能源、制造業、建筑、交通、服務業等5個重點領域,系統推進節能降碳、綠色轉型,加快能源清潔化、工業低碳化、建筑綠色化、交通智能化、服務業現代化。在強化創新支撐方面,重點從技術創新、協同創新、模式創新3個方面,做強企業低碳綠色發展支撐。在推動綠色金融創新發展方面,強調要統籌用好各類綠色金融工具,鼓勵企業參與綠色信貸、綠色債券(比如碳中和債)、綠色基金、綠色擔保、碳金融等多種綠色金融工具創新,支持企業聯合發起設立“綠色發展基金”,為國資國企節能減碳等項目提供資金支持。在加強碳排放動態監測和信息披露方面,強調省屬企業要帶頭履行好社會責任,建立健全碳排放統計、監測、信息披露等機制,主動接受社會監督。在環境資源交易市場建設方面,重點依托四川環交所,加快建設環境資源交易平臺,力爭打造西部碳排放權交易中心、西部環境交易中心和全國重要的環境資源交易市場。在加快形成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方面,主要通過倡導零碳活動、打造“雙碳”體驗中心、推動生態固碳等舉措,引導國資國企干部職工樹立新觀念、形成新風氣。
第三部分為保障措施:著力從組織領導、考核評價、人才支撐、宣傳引導等4個方面,強化工作保障,推動《指導意見》落地落實。